各市、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(宁波不发),省级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(中发〔2013〕13号),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,根据《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财行〔2013〕516号)精神,我们制定了《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
浙江省财政厅
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
2014年5月22日
附件: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.doc
相关审核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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